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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22-4-27 21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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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生相遇相愛,註定是前世的因緣
本帖最後由 南瓜車 於 2022-4-27 21:53 編輯
一切都是為了「我」,不是為了愛
有人說過:愛情,是人性自私中的最高境界。所有愛情都是「我」愛你,因為有「我」,才有愛。一切都是為了「我」,不是為了愛。
戀人間的關係十分微妙,若只看今生,不了解前世,很多現象都難以解釋。
按佛教的觀點,你對某人一見傾心、情有獨鍾,這絕非是一種偶然,而是源於前世的宿債——對方要麼是來討債的,要麼是來還債的。
如果對這種因果一概否定,在面對感情問題時,就會遇到許多困惑。
愛侶間,包容越多幸福越多。娑婆世界,人生很少是圓滿的。許多最大的問題,不是在試著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,而是在爭誰對誰錯,總是以為指責和爭吵能解決問題。其實很多時候,夫妻愛侶之間並不是真的生氣,而是因為失望或擔心,是覺得自己沒有被足夠重視,其實就是沒有安全感和缺失愛的緣故。以感恩心還舊債,不要怨天恨地,還沒消融前世的果緣,又把今生的苦因加上去了。人,因緣而聚,因情而暖,因不珍惜而散。想一想,是誰看穿你微笑背後的憂傷,是誰記得你當年最深情的面孔,是誰懂你勞累忙碌背後的堅韌,是誰看明白你憤怒底下的愛意?相遇時,多珍惜;相別時,請善待。
必是註定的人,才能與你相遇;
今生相遇相愛,註定是前世的因緣;
十年修得同船渡,百年修得共枕眠;
兩個人成為夫妻,佛學上講是願力和業力的結合。
種種願力業力,經過幾生幾世之後,不管時空變換,不論貧富丑俊,還是會發生;
或是前世發願,約定來生再結夫妻;
或是感恩報恩,甘願侍奉;
或是宿債難了,今生償還。
因為願力,輪迴中再次相遇,彼此的靈魂認出了對方,常常一見鍾情,覺得似曾相識。
一切有為法,儘是因緣和合,在註定的因緣際遇里,我們唯一的選擇是別無選擇,所有發生的都是該發生的,都是因緣具足。
前世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別重逢,今生所有的經歷都是上天的恩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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